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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编造炸机者将以暴恐案定罪
北京商报讯(记者 肖玮)虚假爆炸、劫机信息频出,让民航业苦不堪言。而昨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明确了编造爆炸、劫机威胁将以编造、故意传播恐怖信息定罪处罚。处理航空案件多年的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春泉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在此前就已经有了关于编造爆炸、劫机威胁的法律规定,但这是首次以暴恐案论处。
今年以来,几乎每个月都能听到编造恐怖信息的事件。其中,成都媒体爆料,7月四川宜宾21岁的小黄,为了挽留去意已决的女友,拨打110报警电话,称女友乘坐的飞机有炸弹,导致警方把所有旅客都请下了飞机,延误起飞时间2小时。
6月初,在烟台飞往长春的航班上,一男性乘客面对空乘人员问询行李时,不耐烦地谎称自己携带的是鱼竿,会爆炸,结果被警方带走。另外,吉祥航空接连两架航班因乘客电话威胁“引爆”而备降。去年,民航业也曾出现多起虚假恐怖信息案。
“由于航空领域的特殊性,机场和航空公司方面对安全问题极为重视,不允许一点纰漏。一旦出现类似言论,哪怕可能性极低,也要启动应急机制,所有旅客下飞机重新安检,其过程中造成的时间和经济损失很难统计出具体数字,”刘春泉指出,“这种危险言论在飞机起飞后造成的损失更是大大增加。因此,立法来对旅客进行基本的规范非常必要”。
按《意见》规定,编造以发生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劫持航空器威胁、重大灾情、重大疫情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事件为内容的虚假恐怖信息被定为暴恐案件。
但另有不愿具名的法律专家也提出,接下来还应有明确的量刑标准。虽然旅客不该在搭乘班机或候机开这种玩笑甚至有意为之,这种行为本身是错误的,但也不能全都从重发落。在警示的同时,一定要进一步明确法律适用范围和定罪标准,避免造成其他麻烦。
事实上,比起恐怖威胁,旅客罢机事件更为常见。航班一旦延误时间过长,机长将要求旅客下机等候,但部分旅客会因延误不满而拒绝下机,或者出现候机的旅客不上飞机的情况。为此,航企工作人员一直呼吁,希望出台相应的法律或政府部门能对此类事件进行规范。
但刘春泉表示,这属于民事案件,绝大多数情况是航空公司和旅客之间的利益纠纷。虽然罢机行为并不正确,但往往和航空公司本身的服务不到位以及管理漏洞分不开。与其期待法律限制旅客,不如多从自身找原因。另外,在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政府直接干预市场的行为并不可取,反而不利于市场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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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4/0922/10816.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