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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总则》编纂雏形初现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备受关注的《民法典》编纂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日前,北京商报记者从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室副主任吕艳滨处获悉,作为《民法典》的主要编纂单位之一,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团队正在对《民法典》草案建议稿进行第四次修改,并撰写立法研究报告,此外,中国社科院还于近日全文公布了被称为编纂《民法典》第一步的总则草案建议稿。
中国社科院民法研究室主任孙宪忠表示,现行民法通则156个条文中可用的不超过10条,已经被“掏空”了,虽然法律框架还在,但是主要制度,比如合同制度、物权制度、涉外制度、知识产权制度、法人制度等,都被其他法律替代了。所以这部法律只能重新修改,重新来做。
今年3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正式组建民法典编纂工作小组。中办、国办已下发《中央有关部门关于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重要措施的分工方案》,明确编纂民法典的牵头单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参加单位分别为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中国社科院、中国法学会。
而中国社科院已经完成的《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总则编》,以现行民法通则第一、二、三、四、七、九章的内容为基础,依据民法原理并参考国外立法例,予以修订、增补、完善。共计233条的总则(草案建议稿)分为八章,将主要用于调整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团体等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中,作为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自然人人格权,草案建议稿涵盖了名誉权、人格权保护等1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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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5/0504/11770.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