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商报观察西街观察 个税“一刀切”只是因为简单惯了
个税“一刀切”只是因为简单惯了
据媒体报道,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日前在“2011陆家嘴论坛”专题会场上表示,个税修正案草案目前正在全国人大进行审议,其中未考虑差异化的问题,还是全国统一的起征点(免征额)。
现实的情况很容易引起共鸣,从而使得个税免征额“因地制宜”为公众所认同。很简单,同样是月收入3000元,如果分别在南京和银川,情况肯定大不一样。前者,3000元相对于当地的生活成本而言算不得“高收入”,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而后者,3000元可能就过得比较舒服了,日子不像在东部一些城市那样局促。如果再将房价对比因素考虑进去,更是不得了。
一个公共政策能够存在,自然是有它的好处,也有其不好的地方,就看更看重哪个。“一刀切”,全国一盘棋,不会在地区之间产生税收差别,也就不会引起各地之间的税收优惠竞争,进而有如当年一些地方的开发区,税收优惠成为招商引资的筹码。本来东部城市对于中西部城市就有优势,如果个税“因地制宜”,人才更是“孔雀东南飞”,西部城市在人才和资金的吸引力方面则更加弱化。但是不“一刀切”,考虑地区的差异化,东部发达城市免征额高一些,西部欠发达城市免征额低一些,甚至税率方面都可以差异化,个税“减负”的效果将力道更准,从而切实提高人们生活水平,激发消费活力,有利于社会公平。
个税免征额调得不高,不仅没有让公众感受到“减负”的政策初衷,甚至还引来“不知足”的抱怨。比如,在4月份个税修正案草案出台时,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免征额的设定是为了体现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不纳税的原则,2011年按照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增长10%测算,约为每月2384元,综合考虑各方因素,草案拟将减除费用标准定为每月3000元。无论财政部如何言之凿凿,“北上广”等城市的居民基于自己的感受肯定觉得个税还是跟“工资税”无异。
个税承载的使命太多,以至于每一步改变都是再三权衡的结果。从去年至今,围绕着个税“免征额应该是3000元还是5000元”,引发的讨论可谓是经久不衰。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免征额之所以这么纠结,还在于“一刀切”的3000元或是5000元都有其局限性。“一刀切”就在于简易便利,不过却“扼杀个性”。
个税免征额全国统一,只是一种制度惯性,简单惯了,而不是说有多合理。诚然,各地根据自己的情况对免征额划一道线,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也就是说,实际操作起来可能不是那么简单的“纸上谈兵”,并导致执政成本增加。但是,个税如果不将地区差别、城乡差别、家庭差别等这样的“差别因素”考虑进去,个税的所谓收入调节功能就无法有效发挥作用,个税就仍然只是个工资税和财政税,从而成为一个被抱怨不停的税种,而不是一个让老百姓安之若素、自觉培养纳税意识的税种。
个税引发如此规模和持久的讨论,激发起公众的公共政策参与热情,实在应该趁热打铁,而不是满足于小修小补一番。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1/0523/1193.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