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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分离
经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同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三年。《批复》提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任海超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5/1230/134832.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