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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试点发现案件线索501件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昨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并通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推进情况。据介绍,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要求,最高检在原有试点方案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办法》,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线索来源、线索移送、立案程序、调查核实、举证责任等内容做了规定。然而业内也表示,目前,我国仍有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被地方法院驳回,与此同时,被寄予厚望的检查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却仍然有着非常严格的审查程序,存在变相提高公益诉讼门槛的可能。
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去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北京等13个省市检查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后,截至去年底,试点地区共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01件,以案件范围划分,环境资源领域313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18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59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1件。
《办法》根据试点经验进一步规定检察机关,一方面要对案件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如通过调阅行政执法的卷宗材料、联合环保部门到污染现场进行实地查看、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全面掌握案件事实,搜集固定证据材料;另一方面,要对法律依据进行调查核实。针对相关行政机关所应履行职责的范围,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准确界定,为向相关部门提出督促履责的建议提供依据。
对于业界的担忧,最高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检察机关对所提起的公益诉讼履行审批程序,是试点阶段为了规范行使检察权,保证试点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而采取的一项措施,并不会提高公益诉讼的门槛。
责任编辑:朱先锋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6/0107/135604.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