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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优先应尽快立法
北京商报讯(记者 方彬楠)“建议公交尽快立法,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这是在昨日开幕的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华磊帮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北京市华商会副会长石向阳向大会提交的提案。
石向阳呼吁,首先应尽快制定公共交通优先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政府管理的各项职责,规范公共交通总公司的各项工作;第二,应建立公共交通财务管理的监督机构,构建合理的油价与票价的联动机制,制订合理的公交票价,避免随意的降低或抬高票价,公开公共交通政府补贴和票价收入的使用情况,提高财务监管的透明度;第三应建立由政府监管的信息反馈渠道。
“我自十届二次会议以来,多次提出了《关于改进本市公共交通问题的提案》。有关承办部门对提案十分重视,提案中提出的很多建议已经得到了采纳。”石向阳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北京城市公共交通已经从取消月票、减少重复线路、公交总站外移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广大群众对于公共交通的各项改革措施都拍手称快。
“但是,‘公交优先’仅靠政府的行政命令难以有效地 实施。”石向阳分析认为,目前北京的公共交通管理依旧是政府管企业的模式,尚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交通拥堵问题日益严重,优先发展本市的公共交通已是刻不容缓。
责任编辑:张兰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6/0121/137121.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