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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入也应师从GDP降速

不管是不是在全国“两会”期间,减税都是个有热度的话题。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财政收入增长以后,通过预算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其中相当大一部分是以劳动报酬,以及直接或间接的生产生活补贴等多种形式转移给了城乡居民个人,这些也是城乡居民个人收入增长很重要的一个来源。因此,财政收入与居民收入并非简单的此消彼长的关系。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谢部长的话自然是没有错的。但同时,如果一直在民手里,不用经过政府取和政府用两道手续,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毕竟,征税是有成本和损耗的。这就又说到了减税问题,减税也是相当于一种补贴,只不过不用转移,更有效率。

减税不一定“一刀切”,也可以有所区分,这其实就是结构性减税的题中之义。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就建议,个人每承担抚养一个无劳动能力或无劳动收入的家庭成员,其个税免征额再提高1500元,达到5000元。不考虑家庭因素的一刀切征税,对于征税机关而言是简单易操作,但对于纳税人而言,则不够精细化和人性化,收入相等,负担不相等。

很多有关减税的建议实际体现的就是差异性和细分工作,比如宗庆后还建议新入职者五年内免征个税,这就等于释放了这部分人的消费能力,同时也让他们可以更好地安排自己的未来生活,相当于给出了一个缓冲期。此外,3500元照顾到了中低收入群体,但是对中等收入群体的惠顾力度有限,而中等收入群体是拉动消费促内需目标的重要力量。

数据显示,去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同比增长22.6%。财政收入增长24.8%。而GDP增速则为9.2%。中金董事长李剑阁在提案中表示,大幅度大范围减税不仅是当务之急,而且力所能及。李剑阁称,如果今年把财政收入增长控制在10%以内,可以给企业和居民减少1万亿元的负担。

财政收入并不是越多越好,尤其是每每以两倍的速度领先于GDP增速。适当将财政收入的增速降低,不仅是让企业和个人的收入更快增长,继而有更多的可支配收入进行消费,同时也是形成一种倒逼体制,使得我们现有的财税体制更有效率。尽管我们现在对于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民生领域的财政投入越来越大,但民生投入的效率却不尽如人意,只是因为现在财政收入的飞速发展,掩盖了花钱效率低的问题。

一直“保八”的经济增速目标实现了下调,这体现着经济发展思维的转变终于落在了行动上,也是多年调结构观念的推动结果。财政收入也面临着这样的一个观念推动,适当的降速,渐次扩大的减税力度,对于经济的长远发展和人民收入增长的作用,要比转移支付的补贴更给力。政府工作报告将经济增速目标下调至7.5%,事实上已为各种改革预留出了空间。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2/0307/13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