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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解“份子钱”

近日,深圳市召开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 2016年要推进出租车行业改革,实现经营权使用无偿化。对此,有媒体将其解读为将取消交了18年的“份子钱”,深圳市交通委有关人士3月23日郑重声明,这是错误的理解,“份子钱”是指驾驶员交给出租车企业承包金的俗称,而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是企业交地方财政的费用。经营权使用费在“份子钱”成本中只占很小一部分。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6/0325/14314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