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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境物品

海关总署网站昨日发布2016年第25号公告,对2012年第15号公告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归类和税率进行相应调整。公告称,此次调整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做出。公告明确,归类原则和完税价格确定原则不变。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6/0412/14498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