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商报观察西街观察 知情权和隐私权皆应有度

知情权和隐私权皆应有度

据媒体报道,北京市福彩中心日前透露,双色球5.7亿元巨奖得主已兑奖。兑奖者如何领奖、是否捐赠善款等细节,福彩中心表示均不知情。北京市福彩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巨奖兑奖已结束,福彩中心不会再就任何5.7亿巨奖衍生问题做回复。

5.7亿元呀,还没有高潮就谢幕了,于是,不甘心的媒体和网络开始讨论,该公开大奖得主的身份吗?

支持公开的认为这是国际惯例,而且有助于增强对于彩票机关的信任,反对公开的也很明确,不能以多数人的名义来强迫少数人就范。这确实是一个比较头疼的问题,一方面人们怕彩票有猫腻,阴谋论盛行,另一方面不愿曝光和露富的心理大家都能够理解,换成是自己中了大奖巴不得能穿上隐身衣去领奖。能够中得大奖的总是那些少数的幸运儿,而参加到这一讨论的人群,都是事不关己的围观者,自然是倾向于提出道德的上限要求,就算不能消费到这5.7亿元大奖,也可以消费一下5.7亿元大奖的得主。

这些年,只要有大奖曝出,阴谋论一定是少不了的,各种技术派在分析种种的不可能,分析来分析去,得出结论,这是反逻辑的,是小概率事件,正常人不会这么做。可是,彩票中大奖本来就是一件不合常规的事情,本来就是一个非理性的博彩,是几千万个不可能叠加在一起的结果,这也是为什么反常人中了5.7亿元大奖,正常人在分析人家为什么中了5.7亿元大奖。

所以,孔子说的话还是很有道理的: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换成我们更熟悉的一句话就是,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在现实国情和文化中,相信绝大多数人中了大奖的心情不会是高调曝光,而是“没事偷着乐”。因此,这种以知情权的名义,要求曝光大奖得主身份的声音,更多的时候是在看热闹,发泄一种无用的情绪。

当然,没有无上限的知情权,也没有无下限的隐私权,保护大奖得主的隐私权,尊重大奖得主的意愿,并不完全意味着整个过程都在黑屋子里进行,这也是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对于中国的彩票事业,始终面临着一个知情权和隐私权之间的博弈,如何选取其中的度,是一种管理的艺术和科学。想知道大奖得主的一切信息,这是不现实的,围观的公众心满意足了,却有可能害了大奖得主,使其食不甘味,夜不能寐;但如果关于大奖的一切信息都是无可奉告,不愿解释,同样也是落后于现实的,因为这同样有可能害了中国的彩票事业,一个行业的勃发,总是与其公信力息息相关的,而管理部门全部的中心工作,其实就是围绕着公信力展开的。

因此,对于知情权,涉及到个人隐私的部分,彩票管理部门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以大奖获得者的意愿为主;对于知情权所涉及到的程序和监管问题,则不应同样沉默似金,因为对于彩票中心而言,是没有什么隐私豁免权的。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2/0626/145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