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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研发支出计入GDP核算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张畅)昨日,国家统计局发文披露,为更好反映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国家统计局将改革研发支出核算方法,将能够为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研发支出不再作为中间消耗,而是作为固定资本形成处理,并重新修订了1952年以来的国内生产总值数据。结果显示,实施新核算方式后,我国各年GDP总量相应增加,GDP增速也略有变动。
国家统计局核算司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大力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研发活动对经济增长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推动作用,但在传统核算方法下,研发对经济促进作用反映得不够充分,“新核算方法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研发支出修订作为固定资本形成,体现了研发成果所具有的固定资产的本质属性,即在未来一段时间的生产活动中不断得到使用,持续发挥作用”。
“随着科技进步,许多消费可通过手机、电脑等方式获取,例如利用互联网订餐,我们不必去餐厅就能享受到餐饮服务”,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元春表示,但这类服务产生的增加值却不能被原有的GDP核算方式客观反映,反倒因为实体餐饮消费的减少,导致GDP增速放缓。此前,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许宪春也曾公开表示,“互联网+”、电子商务等新经济的崛起,造成了GDP规模的漏统和增速低估,将研究制定新的统计方式予以应对。
责任编辑:张兰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6/0706/153494.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