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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60%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消息,厦门市将于7月15日起调整住房信贷政策。厦门市明确,购房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5%;在本市有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或名下有1笔购房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名下有1笔购房贷款记录未结清,或名下有2笔及以上购房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60%;名下有2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
责任编辑:张兰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6/0712/154070.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