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商报观察西街观察 总闯民意的黄灯,就难免朝令夕改

总闯民意的黄灯,就难免朝令夕改

新年伊始,新交规登场,那么多的条条款款,风头都被黄灯抢去。闯黄灯扣六分,在实际执行中遭遇巨大争议。物议如沸,短短五六天时间,公安部先是宣布见黄灯后只要及时刹车就免于处罚,隔一天后又宣布对闯黄灯的车主以教育为主,暂缓扣分。

该说什么好呢?指责其在法规出台前没有倾听,但人家又在出台后的吐槽中及时从谏如流;赞扬其事后的尊重民意,那事前的广泛征集民意工作为何没做?红脸黑脸都唱了,怎是一个拧巴了得。

闯黄灯新规,出台前闭门造车,不跟民意打招呼,嫌民意太闹腾,七嘴八舌,估摸只会起哄,在民主集中制的优良传统面前,习惯性地跑偏到“集中”一头,一拍大腿,就这么定了,罚六分,看以后哪个无良司机还敢黄灯加速,危及行人。

黄灯加速问题被诟病已久,但如何治理,必须有一个跟公众讨论、酝酿甚至是讨价还价的过程。黄灯加速,算不算违法还没有一个说法,贸然出台,结果在执行中出了洋相,要么是见黄灯就急踩刹车,引发追尾事故,要么是逼近路口时即使是绿灯也放慢速度,给本来就已拥堵的城市交通再添一堵。然而,更大的洋相还在后头,一个郑重其事出台的法律规定,被一个部级口吻的通知给叫停了,这算一个什么程度的追尾呢?你要说法律有多大的权威性,恐怕只有铁道部前新闻发言人王勇平才会信誓旦旦地说反正我是信了。

朝令夕改不是一个好词,但在闯黄灯的具体语境下,仍不失为贬义褒用。亡羊补牢犹未晚矣,总强过一条道跑到黑。甭管是不是有点晚,至少从谏如流是好的,尊重民意,政府部门和公众就一定会是双赢。我们无意为此朝令夕改戴上一顶高帽,但从中,我们看到了让公众参与政策设计的身影,看到政府部门能够果敢地面对自己政策上的某种偏差,看到政府部门和公众之间在公共政策上的些许良性互动,尽管远远不够,但即使是点滴进步,也都是实实在在的。

在争议声中学会妥协,在反对声中懂得节制,才能更好地推动一件事情。比如在闯黄灯这件事上,这些天就有很多可资考虑的建议,比如设立政策缓冲期,比如黄灯之前的绿灯开始闪烁等等。毕竟,为反对而反对的声音虽有之,但更多的反对有其理由,有其苦楚,有其不得已,多听一听政策、法规适用对象的想法和说法,兼听则明,对政策的执行力反而是一种保证。

政策在闯黄灯事情上踢了个乌龙球,倒也没什么可怕的,政府部门也不是半仙儿,什么问题都能够想在前头。只要能够藉此吸取教训,让倾听民意可以成为政府部门制定政策之初就有的习惯和制度约定,就是有意义的。倾听不是瞎耽误工夫,因为这是讨论共识下出台的法律法规,从而减少了日后的执行成本,也就无需再有应急性质的朝令夕改。车主在路口闯黄灯不对,政府部门在民意路口上闯黄灯,难道不也是不对吗?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3/0108/157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