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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考核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昨日印发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考核主要从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和食品安全状况两个方面,对食品安全组织领导、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保障水平等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评议考核。每年1月1日-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每年6月底前,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并发布本年度考核方案及其细则。
栏目主持:陶凤
责任编辑:朱先锋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6/0829/159426.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