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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城市落户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继此前我国正式确定宅基地可以有偿转让、消除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工作的后顾之忧后,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布了《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十三五”期间,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将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年均转户1300万人以上。

本次《方案》明确,各地将为本地和外地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行相同的落户条件和标准,优先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能够适应城市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非户籍人口落户。

对于落户渠道,《方案》明确,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全面放开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户籍人口比重低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进一步放宽外来人口落户指标控制,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积分落户方式。大城市落户条件中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不得超过五年,中等城市不得超过三年。

“有关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放开外来人口落户指标控制的要求是《方案》中令人十分惊喜的亮点规定。”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直言,其实从整体来看,根据生态承受能力来说,除了个别城市外,我国部分特大、超大城市仍然有非户籍人口落户指标扩大空间,这些城市有较大落户吸引力,势必是农业转移人口定居的主要选择,如果地方为了短期自身利益设置太多落户门槛,“屏蔽”非户籍人口落户,只会造成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别越来越大,最终形成劳动力进城而非人口进城的局面,为新型城镇化提速“拖后腿”。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6/1012/1634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