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推荐 垃圾、污水处理新项目将试水强制PPP

垃圾、污水处理新项目将试水强制PPP

CFP492560831

 

741345821

为破解PPP项目落地率低难题,财政部使出新招。昨日,财政部官网全文发布了《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提出了统筹推进公共服务领域深化PPP改革工作的思路,同时明确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中央财政给予支持的公共服务领域,可根据行业特点和成熟度,探索开展“强制”试点。业内认为,民营企业在处理技术及效率上确实优于运行制度老旧的治污模式,但如何确保试点落地、引导民资国资深入合作,还需要政府更有利的牵头、引导。

 

高市场化项目“尝鲜”

《通知》指出,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领域,项目一般有现金流,市场化程度较高,PPP模式运用较为广泛,操作相对成熟,各地新建项目要“强制”应用PPP模式,中央财政将逐步减少并取消专项建设资金补助。而在其他中央财政给予支持的公共服务领域,对于有现金流、具备运营条件的项目,要“强制”实施PPP模式识别论证,鼓励尝试运用PPP模式,注重项目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此外,《通知》还要求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鼓励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按同等标准、同等待遇参与PPP项目,对民营资本设置差别条款和歧视性条款的PPP项目,各级财政部门将不再安排资金和政策支持。

“财政部此次‘强制’的表态,意味着垃圾、污水处理等行业迎来了真正的市场化”,知名水污染治理企业,碧水源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何愿平表示,实际上,目前水污染、工业垃圾处理需求较大的企业有相当比例与重工业相关,这类产业同时为当地带了大量财政收入,因而企业自身及地方政府也会保障这些项目和企业在垃圾、污水处理方面的预算,拥有了稳定的收费来源,垃圾处理行业就不再是公益事业,而初步具备了推广PPP模式的基础。

万亿元规模市场可期

从市场角度而言,即将“强制”开放的垃圾、污水处理等产业,确实充满潜力,对社会资本也充满诱惑力。今年4月,国务院正式印发被业内称为“水十条”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分析认为,“十三五”期间,水污染防治将拉动总投资2万亿元。

“而这2万亿元的背后,是规模可达5-6万亿元的潜在市场”,何愿平向北京商报记者分析,但国内近七成的污水处理业务都变相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相关产业更是几乎被地方政府垄断,民营企业虽然近年也有发展,但行业整体分散,还面临着并不公平的竞争,目前投资回报率仅在5%-6%,“如果民企有更多机会同政府联手,其实有能力将运营回报率提升1-2个百分点。”

而在垃圾处理方面,根据发改委、住建部8月联合发布的《“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未来五年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垃圾得到有效分类,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其中,仅生活垃圾处理一项的投资规模就有望超过1900亿元。

另有业内专家披露,目前我国各地都在积极推进PPP模式在垃圾处理领域的应用,其应用约占所有PPP项目的3.67%。例如,北京市城管委近期就公开表态,将在垃圾处理、环卫等多个领域引入市场化管理与运营。

实际上,此前财政部公布的第二批PPP示范项目名单就已经表现出了对这类领域投资的重视,在总共206个项目中,环保相关项目就有95个,其中河水治理投资为367亿元、各类垃圾处理投资为105亿元。不过何愿平坦言,目前主要地区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已基本建设完成,未来新建空间不大,因而仅强制未来新建项目采用PPP模式,规模仍是不足,“类似于我们这样的治污民企还是希望有更多存量的污水治理项目,能够在今后的运行中逐步转型为PPP模式,放开对民资的准入。”

“强制”试点力保政策落地

尽管国家层面推广PPP模式的步伐日趋加快,但使用“强制”试点这一措辞,还是令业内颇为震动于财政部力推PPP的决心和力度。在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商业研究所所长、研究员赖阳看来,越是强硬、不留余地的表态,才越能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另一方面,目前地方政府承担了绝大部分垃圾、污水处理项目,总体运营体制老旧、效率不高,还依赖于政府大量资金支持,相较之下,民营企业的处理效率更高,且具有在处理垃圾过程中变废为宝、综合利用,创造更多收益点的技术,只需政府提供资源准入条件,最大程度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赖阳认为,无论是从回报率还是产业机构看,快刀斩落麻的“强制”试点,都是对垃圾、污水处理市场的后续发展。不过他也提醒,尽管财政部已经做出颇为强硬的表态,但政策实施的细则、方案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讨论,在这一实施周期中,可能会出现个别地方政府拖延政策落地的情况,需要提高警惕。

此外,还有分析指出,个别地区由于地方企业长期垄断产业,形成利益链条,地方政府较为抗拒治污民企进入,因而设置形形色色的“隐形门”、“弹簧门”,这次的强制表态,也是对地方保护主义的一次敲打。

不过,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中心副主任、环境学院教授蓝虹提醒,“强制”试点PPP模式,政府绝不能做“甩手掌柜”。“例如在各方长期‘头疼’的农村生活、面源水污染处理上,政府推广PPP的模式,不仅是引导,还要和社会资本预期深入合作展开治理。”蓝虹表示,比如北京密云水库主要水源潮河、白河的污染源主要来自于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等,这方面的治理就不像上述两种污水治理定价途径那么顺畅,可能需要从根本上对种植业进行改造,同时要考虑投资回报等,此外,农村污染治理需要跟随城镇化的脚步,一个或几个企业势必无法成为惟一的项目主导。

北京商报记者 蒋梦惟 张畅

相关链接:

财政部:防止地方过度承担PPP支出责任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张畅)昨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要防止政府以固定回报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承担过度支出责任,加剧地方政府财政债务风险隐患。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论证项目合作周期、收费定价机制、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框架和政府补贴等因素,科学设计PPP项目实施方案,确保充分体现“风险分担、收益共享、激励相容”的内涵特征。同时防止政府以固定回报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承担过度支出责任,避免将当期政府购买服务支出代替PPP项目中长期的支出责任,规避PPP相关评价论证程序,加剧地方政府财政债务风险隐患。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此前曾公开表示,对于已经进入“笼子”的债务而言,变相举债问题更令人担忧。有的地方受债务管理政策约束,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将PPP异化、走偏,“这既增加了风险发生的概率,也不利于PPP的规范有效推广。”在业内看来,此次《通知》的明确表态,或许意味着相关领域的整顿即将开展。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6/1012/16362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