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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信息泄露可不是小事

广西南京的谢先生此前向工商和食药监部门投诉旺旺涉嫌虚假广告,因为他在看到“天天吃旺旺,运气会旺哦”的广告语后购买了旺旺雪饼,但觉得运气并没有变旺。

大多数人对此一笑了之。不过,故事还有续集。谢先生的举报函被传到网上,姓名、电话等个人隐私随之被曝光,使他不堪其扰。

我们首先要说的是,信息泄露泛滥成灾,既有“内鬼”,也有“黑客”,使得人人都是透明人,整个社会已经为此付出巨大的成本,还将付出更大的成本。因为信息泄露,因为诈骗魔高一丈,人们被迫大幅提高甄别成本,既是时间的,也是金钱的,使得一些基于简单信用和善意信任的制度无法生根,南橘北枳。在一个市场经济里,如果因为法治不足、信用扫地、观念掣肘、民粹盛行等原因造成交易成本越来越高,成为难以“迫降”的制度刚性,市场就会崩溃。市场经济是个好东西,但它同时也是易碎品。

其次,一个本来颇具“喜感”的新闻急转直下,变成了举报制度的公信力问题,不能不让人“细思恐极”。公民举报是一件极严肃的事情,信息泄露是一件极严重的问题,然而舆论和民意恰恰在此时失焦,还停留在“一笑了之”的阶段。

举报人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隐私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权利。举报人的信息泄露,会让举报人遭致报复。谢先生虽然只是被骚扰,但比这严重得多的举报,就不会这么轻松了。举报企业或者官员,面对的都是组织力极强和行动力迅速的对象,有时候举报者是押上身家性命来做这件事,如果没有制度的可靠保证,举报就会大大萎缩,使得我们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缺少了重要的一环。

泄露举报人信息必须追责,不管是渎职也好,还是故意也好,都不能大事化小、轻轻放下。如果举报人的权利得不到保护,举报人的信息得不到密封,举报人的后顾之忧得不到解决,举报制度恐怕就名存实亡了。法律如果不能震慑信息泄露,法律也难以被真正信仰和敬畏。

我们要推动公民社会的成长和成熟,就不能不对公民权利给予最大化的保证,甚至是绝对的保证。否则,公民权利不存,公民责任焉附?因此,有的事情看似很小,但是寸步不能让,哪怕像谢先生这般披着“浮夸”举报外衣的信息泄露,也要认真对待和调查,这关乎政府、制度和法律的信任感,关乎公民、权利和责任的安全感。

道不远人。大道理不一定非得等到大事件才能深入人心,小事更能显示出我们的制度功底和张力。我们既要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也要能够集中力量办小事,如此,我们的制度就一定是自信的,也是可以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

韩哲

韩哲

北京商报首席评论员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6/1028/1662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