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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革前3月减负逾20亿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张畅)11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发文披露,自今年7月资源税全面从价计征改革在全国推开以来,改革运行平稳,企业税费负担普遍下降,总体减负21.12亿元,绝大部分税目负担下降,促进资源节约利用效应初步显现。在业内看来,由于实现了价税联动,本轮改革使得矿产企业减轻了一定负担,且有助于理顺价税关系,不过未来征税对象还应加速向水资源等核心资源扩容。
据介绍,改革前3个月,全国共有76499户纳税人申报缴纳改革税目资源税72.89亿元,其中,124个从价计征税目收入61.89亿元,占85%;5个从量计征税目收入11亿元,占15%。
而作为首个水资源税试点,河北省1万余户纳税人完成水资源税申报,申报税款4.24亿元,申报取水量5.82亿立方米。按改革前政策计算,7-9月全国129个税目应征资源税费94.01亿元,改革后,实际征收资源税收入72.89亿元,总体减负21.12亿元,降幅达22.47%。
今年5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明确自7月起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其中重要一项举措,就是全面推行从价计征,即按照企业实际销售额来征税。实际上,在前期改革的探索实践中,资源税改革已先后对原油、天然气等6个品目实施从价计征改革,有效发挥了资源税“自动稳定器”的调节作用,而此轮改革对绝大部分矿产品实行了从价计征。
分析认为,这一改革的显著利好,就是实现了价税联动,即资源税随矿价升降而增减,为发挥资源税对资源开采的自动调节作用开辟了空间。具体看,价格上升的矿产品,资源税收入相应增长,如铁精矿、铜精矿售价近3个月内分别上涨了约10%和6%,资源税收入增长12%和20%。
责任编辑:王诗文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6/1107/167601.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