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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全面实行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张畅)按照国务院部署,自12月1日起,试点已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两证整合就将在全国范围铺开。据了解,所谓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是指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今后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的登记制度。

两证整合后,原本由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据了解,此次改革适用于全国的个体工商户,包括港澳居民、台湾居民、台湾农民设立的个体工商户。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两证整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向个体工商户的延伸,是商事制度改革的又一新举措。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两证整合改革没有设置过渡期。对于改革前设立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主动要求换照的,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对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原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两证整合有利于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程序,全面建立程序更加便利、内容更加完善、流程更加优化、资源更加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作为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先行试点省市,截至11月28日,黑龙江、上海、福建、湖北共办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217548户,比去年同期增长23.8%。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6/1130/1714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