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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之野”与永城之罚
据央视报道,河南永城一辆大货车被当地运政、路政部门相继罚款。当事女车主再三求情无果,当场服剧毒农药自杀,现仍在医院抢救。而执法部门只留下一句话:“你死跟我们没关系。” 据货车司机反映,这里是有名的“三多”:执法人员多、罚款金额多、罚款花样多。据女车主的哥哥介绍,从4月买车到现在,他们兄妹两辆车跑运输也就半年多,但光罚款就将近20万,有时一次罚几万元。
对永城有些孤陋寡闻,对与其一字之差的永州倒有些熟悉。永州之野产异蛇,黑质而白章……柳宗元家喻户晓的大作,说的是蒋氏一家为不用交税而甘愿冒死捕蛇的故事。作者搁笔之前感叹,以前孔子说苛政猛于虎,还有点“不明觉厉(不明白但是觉得很厉害)”,现在由不得不信。苛捐杂税之毒要远远超过蛇之毒。
1000多年以后,苛捐杂税换了个马甲,叫乱罚款,毒性依然很强,这一次又超过了农药的毒性。生命诚可贵,但女车主在没完没了的罚款之下愤然饮下农药,永城之罚与“永州之野”一样,都让人“不明觉厉”。
据新华社最新消息,当地已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此事。对于调查结果,如果只是处罚几个人,则有些隔靴搔痒。我们所介怀的,比如权力寻租、罚款定指标、以罚代管,这些地球人都知道的事情,恐怕仍将是地球人都知道的老样子。这些现场执法的人员,无论是不是临时工,都只是代权力受过。虽面目可憎,却也只是权力链条末端的可怜虫。
乱象久矣,痼疾早已混个脸熟,是不是专家都能说个一二三出来。多头管理,九龙治水,都知道相互重叠之下必然导致乱罚款,但是每个单位只顾罚够自己的,至于大货车有没有活路,那就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了。
制度设计出了问题?似乎是,似乎也不是。说是,执法主体一拥而上,神仙打架,自然是小鬼遭殃。同时,执法主体靠山吃山,靠海吃海,靠公路吃公路,自身的薪金福利与罚款息息相关,想不多罚款都不行,说不好听叫逐利性,说好听的叫经济理性。如此,制度设计显然不能推诿;说不是,执法主体的重叠,为什么不是三个和尚没水喝,而是只要是和尚就有水喝?每个部门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部门利益开罚单,这背后是权力无拘无束。权力,离利益太近,离服务太远。这也是为什么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在央视的报道中,我们看到一个新鲜事物,那就是如果大货车想免交罚款,则必须出示月票(每月给路政3000元)和年票(每年给运政3000元)才放行。罚款可以包月和包年,如果这也算制度创新,那么我们的创新能力是不输于人的。与其说这是制度创新,毋宁说这是权力创新。权力的可畏之处,在于其可大可小,可进可退,凭自己的心意行事。寻找一个固若金汤的笼子,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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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3/1202/1791.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