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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制和负面清单,简政放权左右手

改革来得很快,不旋踵就扑面而来。

十八届三中全会落幕未及一月,证监会和央行先后抛出了改革的“大家伙”。前者的IPO新政被认为是第二次股改,后者对于自贸区的金融支持政策,也在既有的政策水平上再往前迈出了好几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存款利率市场化均有所突破。

我们相信,整个中国目前就在改革的节奏之上。陆续地,其他领域的改革措施也会接力,让这改革的蜜月再飞一会儿。

改革各有侧重,具体技术层面的分析解读在过去一周已是面面俱到。近些年来,在改革疲劳症的影响下,改革一词多少被绑架,以至于有的改革最后形式化和原地踏步。人们之所以对当前的改革频频点赞,就是因为这是政府放权、让权、还权的改革。只有这样的改革,才是真改革。

简政放权就是本届政府公之于众的改革理念。而理念想要付诸实践,需要有更具象的改革思维以及在此思维之下更具体的改革政策。对于简政放权,备案制和负面清单就是这样更具象的思维,让简政放权这样的理念有的放矢,有路径可循。更具体的股改也好,金改也罢,比照着这样的路径前进,必然会受到市场好评。

负面清单,现在最主要的改革载体是上海自贸区。在此之前,自贸区针对外国投资者列出了负面清单。简单说,就是除了名单上列举的禁止准入事项,其他都可以投资,而不用小心翼翼,担忧来自相关监管部门的出手阻挠。事实上,负面清单不仅是适用于外商投资,于国内经济中各类企业的市场准入更是大有裨益。

今年以来,国务院已经累计取消和下放334项行政审批事项,放权让利的步伐始终未有放缓。在这种常态性的削减审批事项之外,我们更重视负面清单的制度创新。负面清单的模式,等于政府与市场、企业之间做出了一项契约安排,等于给了市场、企业一个稳定的未来预期,同时也给企业的创新留下了足够的空间。

同样,备案制也压缩了权力在微观市场领域的运行空间,不言自明,逻辑上自洽于简政放权。

据经济之声报道,国务院副总理汪洋昨日在第五届中国对外投资合作洽谈会上称,要改革对外投资管理体制,加快完成从核准制向备案制的转变。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对此做了进一步的补充:一般性境外投资项目,将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

而稍早前的IPO新政,新在强化注册制,淡化审核制,强调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是发行人。注册制与备案制其实是相通的,都是将权力的事前卡位向后移动,颇有点民不扰、官不究的味道。也就是说,你只要按照法律要求,老老实实地披露自己的全部信息,就不用与政府发生太多不必要的接触,从而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同时也降低了政府的寻租风险。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3/1204/179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