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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杜绝统计数据“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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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地方统计造假典型案例

3月12日,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在会前的“部长通道”上,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在回应统计造假相关事件时表示,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是解决统计数据和经济数据还存在的弄虚作假的根本之策,“国家统计局对出现统计违法、弄虚作假的现象零容忍,绝不姑息。”分析认为,在加速统计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加重违规惩戒机制的同时,从根源上破解唯“GDP”论的政绩观,直面质疑,或许才是杜绝经济数据“注水”的治本之策。

弄虚作假“一票否决”

“要真正遏制弄虚作假,首先就应在统计系统建立起一整套全员、全链条、全流程的统计数据责任制,光有责任制还不行,还要问责,不仅要问统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政府有关部门对统计数据也要负责。而且,领导负责人要负责,党政同责”,宁吉喆介绍,《统计法》的实施条例已提交国务院,实施条例要有相应的修改,而经中央有关部门同意,国家统计局已经组建统计执法监督局,实行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宁吉喆同时披露,去年一年,国家统计局共直接查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15个,涉及9个省市自治区,每案涉案15人以上,既有统计部门的人,也有当地政府的人,“按照改革意见的要求,一旦发生统计违法案件、弄虚作假现象,必须一票否决,绝不姑息。”

而在早前的表态中,宁吉喆还曾表示,全国的统计数据是真是可靠的,相关部门已从国民经济核算的制度、方法、科学等多方面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例如在工作层面,国家统计局将数据质量作为全过程、全员、全流程各方面的中心任务来加以保证,同时用法律来制止和防范统计数据造假现象。

资料显示,针对危害重大的统计数据“注水”行为,我国相关法律早已提出了较为严格的处罚措施。作为我国唯一的一部统计法律,现行的《统计法》于2009年6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并于2010年1月起施行。其中明文规定,对国家机关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将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对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的,除对其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还要追缴物质利益,撤销晋升的职务等。

“唯GDP”观致造假

然而,多年来因统计数据造假受行政处罚最高的也仅限于个别县处级干部,追究刑责的更鲜有所闻,这与现实普遍存在的数据造假现象极不匹配,正是因为违法成本较低,近年来统计数据造假行为始终难以除根。去年底,宁吉喆在人民日报发文,坦言“一些地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时有发生,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并在多次表态将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

事实上,早在2013年,时任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就曾公开披露经检查发现的五种统计造假手段,“个别地方在联网直报中仍然存在干预企业真实独立上报现象,有的编造企业虚假数据、有的要求企业填报虚假数据、有的代填代报企业数据;少数企业也存在统计违法行为,有的未按国家规定填报资料,有的被动填报虚假资料。”而在今年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上,辽宁省政府工作报告首次确认,辽宁省所辖市、县,在2011年至2014年存在财政数据造假的问题,因为所谓“数字出官”的风气,使得经济数据被注水。

国家审计署相关负责人曾指出,辽宁统计数据造假不但影响中央对辽宁省经济形势的判断和决策,还影响到中央对辽宁省转移支付规模,降低了市县政府的可用财力和民生保障能力。还有业内专家表示,数据造假危害之大之广难以预计,例如扰乱企业对市场需求的评估,使企业难以对市场需求做出准确评估;再如,如果不能有效遏制数据造假,还会带来官员升迁的逆向选择问题,不造假的官员被淘汰,注水少的官员不被重用。

“数据造假难根治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部分地方‘唯GDP’的政绩观”,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全球宏观经济研究室研究员刘仕国表示,光亮的经济数据带来的政治收益,确实会让一些地方官员铤而走险。还有分析指出,尽管不排除一些贫困落后地区统计手段落后、基础资料不全、数据采集不科学等原因常常导致数据失真,但确实存在上级在考核方面脱离实际,而迫于考核指标和任务,下级政府往往不得不将任务分解、摊派,对于一些“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就只好借助数据作假来应付,而一旦有一个部门作假,便会带动其他部门、机构作假,否则不作假的就会产生“吃亏”的心理。

惩戒手段与体制改革并重

业内认为,要真正杜绝地方数据造假,在加重惩戒手段的同时,还应构建切合实际的管理体制。在去年11月赴黑龙江调研时,宁吉喆曾强调,要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重点就在于推进省以下政府统计机构垂直管理。据了解,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核心是为了国家实施GDP(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今后省以下GDP统一核算有望加快,而各省与全国的GDP统一核算工作也会有重大推进。

而在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代表团专门就经济数据问题发表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也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这是解决统计数据和其他一些经济数据弄虚作假的根本之策。在刘仕国看来,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地方统计部门受到同级政府干预颇多,垂直管理客观上有利于改变这一情形,“但这仅仅是技术层面的第一步,在梳理完现有的统计体系后,还应考虑如何与商务部、财政部等其他部门下辖统计队伍进行沟通,确保实现整个统计治理机制的现代化。”

值得一提的是,积极纠错的同时,统计部门还在顺应经济变化,逐步完善数据的全面性。据了解,目前国家统计局正研究制定“三新”(新兴产业、新型业态、新商业模式)经济增加值核算方法,即加重以物联网、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新经济在GDP核算中的占比。分析认为,这一新型统计方式将使得GDP等重要经济数据能更全面、贴切的反映我国当前经济实际发展状况,也将一定程度规避以往的造假风险。

还有专家指出,破题之策应从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两个方面着手,首先应降低 GDP和财政收入等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若政绩考核为GDP数据造假提供的激励越来越弱,将促使地方政府转变片面的政绩观。此外,还应强化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制度约束,包括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的公开性,提高对数据造假者的惩治力度,不能是“自罚三杯”式的轻描淡写,而是要处罚到伤筋动骨。“整体而言,目前我国针对数据造假的惩处力度远不到杀一儆百的程度”,刘仕国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既然地方官员造假是为了谋求政治上的利益,那么相应的惩戒手段也应上升到行政高度,例如开除公职等。

北京商报记者 蒋梦惟 张畅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7/0312/1846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