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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河北将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实习记者 杨忆霖)4月26日,财政部发文,自今年5月1日起,河北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具体方案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予以备案。这也是继今年3月重庆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又一省份。

据悉,为探索离境退税制度,我国自2011年在海南开展了离境退税政策试点。2014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若干意见》,要求完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而2015年《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提出,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以11%的税率退还增值税。《公告》明确,我国离境退税政策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启动,自发布日起,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开始受理符合条件的地区的备案,并及时发布纳入离境退税政策范围的地区名单和实施日期。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表示,作为吸引境外旅客购物的方式,离境退税政策是国际惯例。对于我国来说,退税政策将进一步推动境外旅客购物消费增长和我国特色商品的出口。

“境外旅客不仅包括来中国旅游的外国游客,也包括在国外定居、留学的华人,他们对国货的感情更深。有了出境退税,回乡探亲再出去时带些土特产品更实惠了。”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认为,境外旅客在中国购物带到国外,等于拓宽了我国产品出口的渠道,有利于旅游服务与货物贸易相互支撑、相互促进。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8/0426/23887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