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周刊财经金融科技 手机回租幌子下的现金贷套利风险

手机回租幌子下的现金贷套利风险

C2018-05-16互联网金融周刊1版01s001

未标题-2 拷贝

自去年12月《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发布至今,现金贷行业已出现分化。部分平台靠降息、砍业务退回监管红线以内。不过,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近期市场上兴起“手机回租”模式试图绕过现金贷监管。 在分析人士看来,此类手机回租业务,通过强行引入租赁场景来规避现金贷新规,但在利率、期限、风控模式、资金用途等核心要件上与现金贷并无二致,本质上也无场景依托,属于典型的监管套利行为,在穿透式监管的背景下,会被视做现金贷进行监管。

不需回收的回租

近日,一位第三方系统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了手机回租贷款的模式,用户将手机 “ 抵押 ”给平台,这里的抵押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抵押。只是通过电子合同的签订,暂时把手机的所有权和处分权移交给平台,手机不用邮寄给平台,此时平台会估测出手机的价款并支付给用户相应的金额。换句话就是平台“回收”了手机,但手机还在用户手里。之后,用户选择租期,租用自己的手机。此时平台把 “回收”的手机又出租给用户。到期后,用户可以选择继续租用(续租)或者赎回自己的手机。续租需支付给平台相应的租金,赎回手机需支付给平台回租手机时等同的金额和租期产生的租金,然后结束订单,手机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归还给用户。该人士介绍,一般租赁期都在7-30天,手机估值金额为1000-3000元,在支付时会直接扣除20%左右作为押金或者违约金。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在手机应用市场中,此类主打手机回租模式的App不在少数。在苹果手机App Store中搜索“手机回收贷款”,相关的App有30多个。北京商报记者下载几款手机回租App发现,流程一般都显示为旧机评估、在线下单、质检入库、极速结款,不过,不少平台会在手机未寄回平台之前就会放款。此外,还有的平台是以导流的形式,给手机评估之后,平台会推荐多个第三方贷款或回租平台。

具体模式上,一款名为“现金回收”的App显示,“二手手机回收闪电周转”、“周转急用,秒下款”等。“爱机”平台显示,若用户根据平台报价决定出售,需根据平台要求更改手机iCloud账号并与平台签订相关交易文本,用户操作完成后,平台即刻向用户支付一定比例的订金及预付款;待平台实际收到用户手机并验收通过后向用户支付尾款部分。用户在与平台签订《手机合同》并收到平台支付款项后拥有7个自然日的履约期,履约期内用户可选择撤销出售手机,解除原合同,但应向平台退回预付款并双倍返还本金。

此外,一款名为“小猪白卡” 的App显示,可售金额(可选择800-2800元)租赁期限7天,日利率万分之五,之后手机可以回购。要成功完成操作,用户需向平台开通相册、通讯录,并进行身份证信息认证、人脸认证、运营商认证、银行卡认证等,该平台上方不断滚动用户成功卖出的消息,金额为1000-2500元不等,其中有显示“禁止学生租赁”字样。

一款名为“蚂蚁周转”App中,下载之后,会对手机型号进行检测,点击“马上评估”之后,系统开始进行手机估价,包括购买渠道、保修期、存储容量、维修状况、屏幕外观等维度,依据手机状态会给出不同的估价。不过,该平台只是类似于贷款超市的导流平台,推荐多款第三方贷款或回租平台。

事实上,不仅在手机应用市场,微信公众号也成为各类手机回租平台的聚集地。在微信搜索手机回租,会出现很多类似手机回租贷款“口子”的推荐。

合规与隐私均难保

对于此类手机回租模式,在分析人士看来,实际上是打着手机回租幌子的现金贷业务,不仅暗藏合规风险,用户隐私安全也难以保障。

此外,此类手机回租模式会要求用户开通相册、通讯录等内容,用户隐私安全难以得到保障。王剑(化名)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自己之前在一个名为“苹果ID贷”的软件借过款,逾期之后,手机被锁,而且还把手机相册中的照片和朋友照片P成裸照发给通讯录的人。此外,这类模式也被不法分子盯上。有投资者表示,绑定固定ID之后,不仅没有借到钱,反而被索要200元才同意密码解绑。

对此,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表示,此类售后回租业务,通过强行引入租赁场景来规避现金贷新规,但在利率、期限、风控模式、资金用途等核心要件上与现金贷并无二致,本质上也无场景依托,属于典型的监管套利行为,在穿透式监管的背景下,会被视做现金贷进行监管。

对于此类模式的风险,薛洪言指出,这类业务打着回租的名义行现金贷之实,若不能纳入到统一监管体系,既容易引发放贷资质上的监管套利问题,此类业务本身在贷款资质、资金来源、贷款投向、杠杆率、利率、催收等方面也容易产生各类风险隐患。

建议设置从业人员黑名单

自去年12月《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发布至今,现金贷行业正在出现分化。部分平台靠降息、砍业务退回监管红线以内,也有平台直接关门、歇业、解散,甚至跑路,还有平台做起线上消费商城及分期。不过,也有部分现金贷业务借助“回租”模式试图绕过现金贷监管。

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于百程认为,目前,有些现金贷平台以手机回收或回租的方式从事类似现金贷业务。名义上是手机回收,实际上很少实际开展手机回收业务,以用户撤销合同并退回预付款双倍返还本金等方式,或者以评估费等方式,平台获取收益。如果用户违约,平台会开展催收,甚至手机会被锁死。开展售后回租需要融资租赁牌照,而开展手机回收,则需要在经营范围中有回收业务。以回收为例,虽然名义是回收,但如果没有真实回收业务,那显然开展的就是现金贷类业务,需要受到相关监管。回租业务,也需要对回租模式、利率等方式进行规范。

在薛洪言看来,现金贷新规之后,作为行业性风口的现金贷已经不存在了,持牌机构和有意上岸的非持牌机构都不会去触碰红线。但大量的小平台受暴利吸引,会想尽各种各样的方法进行套利,能赚一笔是一笔,有些公然触碰红线,有些则采用类似回租这样的套利模式,防不胜防。

从法律角度看,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表示,此类业务的本质是以手机的控制权为信用基础,向平台借款,本质上是一种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的放贷业务,应当接受国家主管部门监管,平台应遵守国家关于互联网平台的规定、关于网贷业务和租赁业务的相关规定。目前在实践中,部分地区的司法判决中认定此类业务是合法有效的,借款方若产生逾期会产生相应的违约责任;部分地区的司法判决认为这类业务未获得合法许可,不支持借款方索要过高违约金的主张。此类业务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在国家出台统一的规定之前,其能否持续经营取决于地方政策的宽松程度。

对于违规现金贷业务难以禁止,王德怡指出,根源在于市场供需要双方都客观存在。从监管的角度看,薛洪言建议,除了继续切断违规放贷机构的资金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之外,还可以尝试建立诸如从业者黑名单等机制,对于屡次触犯红线的主要从业人员,禁止其从事金融业务,以加大威慑力度。于百程建议,监管方应联合工商、网监等部门,对此类业务进行穿透规范,以避免监管套利。北京商报记者 刘双霞/文 贾丛丛/制表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8/0515/24140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