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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条例 辉丰股份及子公司科菲特遭行政处罚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因存在环保问题而处于风口浪尖的辉丰股份(002496)6月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及子公司江苏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菲特”)存在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条例的行为,公司及子公司分别收到了盐城市大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显示,辉丰股份F30仓库(丙类)储存四氢呋喃,氯乙酰氯、三乙胺等甲、乙类危险化学品物料;科菲特4#仓库(丙类)储存甲苯,溴苯,四氢呋喃等甲、乙类危险化学品物料。盐城市大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为,以上事实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辉丰股份以及科菲特分别处5.7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辉丰股份表示,目前公司根据当地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停产整治,公司当前正在积极推进整改措施。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8/0603/24477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