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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报告披露环保内容与事实不符 *ST三维及28名责任人收警示函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7月12日晚间*ST三维(00755)发布公告称,因定期报告披露环保内容与事实不符,7月11日*ST三维收到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山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玉柱等28名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明,2014年至2017年,*ST三维陆续收到洪洞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七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整改环境污染行为,涉及罚款金额共计约285.84万元。同时,其日常生产经营中存在多次排污超标的情形。但是, *ST三维在《2014年半年度报告》《2014年度报告》《2015年半年度报告》《2015年度报告》《2016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环境保护相关内容,与其多次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的事实不符、与其日常生产经营中排污超标情况时有发生的事实不符。
山西证监局认为,王玉柱等人作为*ST三维时任董事长、现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时任董事兼总经理、时任副总经理、董事、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未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应对*ST三维的上述行为承担相应责任。由于*ST三维及王玉柱等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山西证监局决定对*ST三维及王玉柱等28名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财经新闻中心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8/0712/252361.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