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推荐 未依法履行信披义务 盛达矿业控股股东及实控人遭行政处罚

未依法履行信披义务 盛达矿业控股股东及实控人遭行政处罚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7月13日晚间,盛达矿业(000603)披露公告称,证监会对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达集团”)未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认为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盛达集团以及实际控制人赵满堂进行行政处罚。

证监会认为,盛达集团未真实披露持有盛达矿业股份及所持股份质押情况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盛达集团的违法行为,赵满堂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军保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此外,作为盛达集团的实际控制人,赵满堂的行为同时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所述的情形。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盛达集团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45万元;对赵满堂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20万元;对王军保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20万元。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8/0713/25266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