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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 *ST地矿及相关当事人遭纪律处分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高萍)7月25日晚间,深交所官网显示,因*ST地矿(000409)未能在2018年4月30日前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遭深交所纪律处分。
据了解,*ST地矿原定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一季度报告,但*ST地矿2017年“成绩单”在延期两个月后才在6月21日晚间出炉。且从数据来看,公司2017年业绩表现并不理想,全年亏损逾2亿元的同时,还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非标审计报告。
深交所表示,*ST地矿未定期披露年报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因此,证监会对*ST地矿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ST地矿董事长张虹,时任董事兼时任总经理郭长洲,时任董事胡向东、万中杰、林少一,时任监事会主席王传进,职工监事李玉峰,总经理张宪依、财务总监薛希凤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责任编辑:财经新闻中心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8/0725/254888.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