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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披违规 毅昌股份遭广东证监局警示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高萍)8月24日晚间,毅昌股份(002420)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存在信披违规问题,8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广东证监局表示,经查,毅昌股份于2017年3月29日分别收到广东省科技厅补助款284.88万元、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奖励款200万元,分别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4.83%和10.41%。上述事项构成公司应进行临时报告的重大事项,但毅昌股份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直至2018年4月24日才在公司2017年年报中予以披露。毅昌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六条、第三十条等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毅昌股份予以警示。

毅昌股份还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关注函内容显示,毅昌股份治理和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问题,其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存在运作不规范的情况,内部制度执行方面也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另外,公司的内幕信息登记亦存在不规范的情形。此外,关注函显示,毅昌股份财务核算方面存在问题。诸如,毅昌股份未将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货款与往来款分开核算,而是全部挂在“应收账款”科目,会计核算不规范,不能反映资金往来的实质。广东证监局称,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第十条、《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之1122应收账款等相关规定。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8/0825/26219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