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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未谈拢 鞍重股份控制权转让告吹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高萍)在终止原股权转让方案继续筹划新的方案这一波折之后,鞍重股份(002667)控股股东筹划数日的控制权转让事项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10月29日晚间,鞍重股份披露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终止筹划股权转让事项。

公告显示,10月29日鞍重股份接到杨永柱、温萍、杨琪的通知,经各方充分协商沟通后未能就此次交易的具体条件达成一致意见,杨永柱、温萍、杨琪与林春光签署了《终止合作协议》,决定终止筹划此次股权转让事项。

据悉,9月20日,鞍重股份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筹划股权转让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当时,鞍重股份称,杨永柱及其一致行动人正在筹划将所持上市公司部分股份通过协议转让、表决权委托等合法方式转让给上海养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林春光,如前述安排得以实施,将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之后,鞍重股份又在9月21日发布相关补充公告称,经协商,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杨永柱、温萍、杨琪同意拟将所持上市公司合计约3867.93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6.7347%)转让给受让方(林春光或其控制的关联方)。同时,温萍同意将此次转让后剩余所持上市公司约2398.28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3762%)对应的全部股东表决权、提名提案权等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受让方,且未经受让方同意不得擅自处置该部分股份。

不过,深交所随即就于9月21日火速向鞍重股份下发了问询函,要求鞍重股份结合杨永柱、温萍、杨琪所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份性质、限售情况、承诺事项等,说明此次表决权委托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主体是否违反股份限售承诺等。

而在10月16日,鞍重股份披露公告称终止原股权转让方案继续筹划新的方案引发市场极大关注。究其原因,杨永柱、温萍此次股权转让方案违反了此前承诺。根据当时公告,经公司自查,杨永柱、温萍此次股份转让与其在《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出具的声明承诺内容不符。因此,此次交易双方无法按照《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筹划股权转让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补充公告》中方案执行,交易各方决定终止此公告中的交易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8/1029/27147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