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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同意长航油运股票重新上市交易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高萍)长航油运重新上市申请有了结果。11月2日晚间,长航油运披露公告称,上交所同意公司股票重新上市交易。

公告显示,11月2日,长航油运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重新上市交易的通知》。上交所表示,根据公司的申请和上交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上交所同意长航油运股票在上交所重新上市交易。长航油运A股股本为50.23亿股(每股面值1元),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完毕公司股份的重新确认、登记、托管等相关手续后申请重新上市交易。重新上市后,长航油运股票将在上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至少至公司披露重新上市后首份年度报告。

上交所表示,接上述通知后,长航油运须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包括按上交所规定和程序做好上市准备工作;股票上市前与上交所签订上市协议;按有关规定缴纳上市费用;做好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业务规则的培训工作。

据了解,因2010年、2011年、2012年连续三年亏损,长航油运股票于2013年5月14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并因2013年继续亏损于2014年6月5日被终止上市。6月4日晚间,长航油运发布公告称向上交所提交了重新上市申请材料。6月8日,长航油运收到上交所发出的重新上市申请文件补充通知书。之后,长航油运于6月21日提交了补正材料,按照要求进行了补正。6月22日晚间,长航油运披露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通知,上交所决定受理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申请。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8/1102/2723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