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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宝食品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北京商报讯(记者 方彬楠 叶静)11月30日,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宝食品”)发布公告称,天宝食品被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天宝食品因(2018)辽0213执1156号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该案件是天宝食品与北京合润德堂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润德堂”)纠纷一案。2013年11月,天宝食品与合润德堂签订了《品牌内容合作合同》,合同规定,天宝食品委托合润德堂在《乡村爱情7》中植入广告,天宝食品则分两次支付给合润德堂350万元费用。但在2014年10月,天宝食品向合润德堂支付了175万元后不再支付剩余的费用。为此,合润德堂将天宝食品告上法庭,但天宝食品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合润德堂未完成合同约定,天宝食品有理由拒付剩余费用。今年2月6日,该案做出终审判决,由于双方均存在违约行为,因此,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天宝食品支付给合润德堂130万元广告费。

辽宁省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涉案金额为134.2631万元,其中,广告费为130万元,承担案件诉讼费4.2631万元。但天宝食品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公开资料显示,天宝食品是以加工、出口水产品和农副产品为主营业务的外向型股份制企业,拥有自营进出口权。天宝食品的主营业务主要由水产品加工、农产品加工、冰淇淋制造、药品销售和仓储构成,其中水产品加工、农产品加工、冰淇淋制造是天宝食品目前的核心业务。财报显示,天宝食品前三季度营业收入7.67亿元,同比下降22.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67万元,同比下降68.49%。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8/1202/2766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