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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贷公司继续缩减 河南省金融局取消18家试点资格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宋亦桐)1月9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河南省政府金融网近日集中发布5则批复,取消了辖区内18家小贷公司的试点资格。根据相关批复信息显示,这18家被取消试点资格的小贷公司分别来自周口市经济开发区(5家)、濮阳市(9家)、南阳市(2家)、新乡市(1家)和洛阳市(1家)。

其中,周口市经济开发区5家小贷公司分别为:周口经济开发区信同小额贷款公司有限公司、周口经济开发区森洪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周口经济开发区华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周口经济开发区德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沈丘县华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濮阳市9家小贷公司分别为:范县丰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濮阳县商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濮阳市华龙区汇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濮阳市华龙区银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濮阳市华龙区金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濮阳市华龙区天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濮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恒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濮阳经济开发区银龙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濮阳市经济开发区宝瑞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南阳市2家小贷公司分别为:西峡县银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内乡县银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新乡市小贷公司为:新乡市牧野区汇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洛阳市小贷公司为:洛阳高新区瑞邦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据了解,2018年7月4日,河南省政府金融办发布《关于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退出问题的通知》,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退出程序做出具体规定。其中,小额贷款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等自愿申请退出的,应按照在十五日内依法成立清算组等5个程序办理退出小额贷款行业。对于监管部门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小额贷款公司违反《公司法》、《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规定,情节严重的,监管部门应当取消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被吊销后,融资担保公司法人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必须继续承担本应承担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直至责任解除,但不得继续开展融资担保业务。

根据央行统计数据显示,2013至2015年,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数量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截至2015年末,全国小额贷款公司达到了最高峰8910家,从业人数达到11.73万人,贷款余额达到9411.51亿元。2015-2018年,小额贷款公司行业风险频发,机构数量逐年下滑。截至2018年9月末,全国小额贷款公司减少至8332家,从业人员下降至9.83万人。贷款余额为9721亿元,较2018年前三季度减少19亿元。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9/0109/2818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