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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实施两月 美妆小微代购依然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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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今年1月1日正式落地实施后,各色代购也在调整自己的规模和边界。北京商报记者观察发现,尽管上述法律正式实施不到两个月,大型代购的朋友圈和淘宝店基本已经不再像之前那样活跃,但一些小微型代购依然坚持每天更新保持原有的血拼节奏。

代购转型

一位自称“土豆妈”的职业代购在朋友圈发了最新的消息,在这条消息里明确写到,“由于电商法,淘宝店铺需要交纳国内工商税费,因此会有相应涨价;美国官网价格不变,支持支付宝付款,代购流程和淘宝一致”。同时附上了海外自有官网,并晒出了自己已经申请到的国内工商营业执照和店铺美国公司的加州销售许可。

按照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电商法明确了从事个人代购、微商也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依法纳税。在此之前,基本所有职业代购的经营路径是朋友圈和微博更新,淘宝或者微店下单付款,在代购这个行业里,有月销售上百万元的大型代购买手,也有随意下单的小微型买手,对于前者,无异于经营了一家中小型企业,而后者则无从定义。但他们都属于通过互联网进行经营服务的自然人,新政之后也在法律范围内调整自己的行为。

电商法压力

来自《电子商务法》的压力越来越大,这部法律明确为众多处于灰色地带的代购划清了明确的界限。据了解,个人从海外购买回国的商品如果在免税额度之外需要报关补税,如果瞒报或者不报被发现偷逃应缴税款后,数额小的属行政违法行为,需要接受海关行政处罚,数额大的则属于走私行为构成走私犯罪。

一位从事日代的店主在《电子商务法》落地实施后,直接关闭了已经四钻的淘宝交易通道,通过朋友圈来确定商品,然后设置了卖家二维码,买家可以扫码付款。另外一位专业做美国美妆代购的店主为“防止意外”则在去年底就在微博置顶了用来交易的微信号。

跨境平台优势

在个人代购风声鹤唳的情况下,跨境平台的优势得到进一步释放。去年底,商务部网站、财政部网站相继发布《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和《关于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

尼尔森近日最新发布的《中国大陆个人护理品和化妆品专营店购物者趋势研究》报告显示,有51%的受访者表示在大超市和卖场购买口腔护理产品,只有6%的受访者表示会网购此类产品。有32%的受访者会在超市卖场购买化妆品,但仅有7%的人表示会网购和2%的人在便利店购买此类产品。值得注意的是,海淘仍处于起步阶段,仅3.4%的被访者在过去12个月内海淘过个人护理用品及美妆产品,60%的海淘族选择以海外直邮的方式在国内网站购买。

北京商报记者 邵蓝洁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9/0219/28677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