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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协议转让股份 ST锐电大股东重工起重公开征集受让方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5月21日晚间,ST锐电(601558)发布公告称,当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起重”)发来告知函,经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连市国资委”)批准,重工起重拟采取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公开转让所持有ST华锐的部分或全部股份。

在2018年7月30日,ST锐电收到重工起重发来的告知函称,有意向方与重工起重接洽,拟购买重工起重所持ST锐电股份。重工起重拟筹划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根据相关规定,股份转让工作尚需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报大连市国资委审批。2019年5月21日,大连市国资委已同意重工起重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公开转让其所持有的ST锐电股权。

意向受让方需要满足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信誉,经营行为规范且无不良记录,股权转让资金来源合法;如意向受让方为新设立公司或其他主体,则要求意向受让方的实际控制人满足上述条件以及如涉及标的资产注入,标的资产应符合国家产业方向,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等条件。

截至公告披露日,重工起重持有ST锐电约为9.3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重工起重拟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股份数量约3.02亿股(占ST锐电股本总数的5.01%)至约9.36亿股(占ST锐电股本总数的15.51%)。ST锐电表示,此次拟转让的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股份质押、被冻结或担保等法律限制转让的情形。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9/0521/30212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