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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期披露年报 新三板5月共计596家公司遭公开谴责

北京商报讯(记者 高萍)5月31日晚间,全国股转公司对5月新三板挂牌公司及相关主体自律监管情况进行通报。其中,全国股转公司对未按期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的596家挂牌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主体,给予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另外,全国股转公司科技监管系统“ReGo挂牌公司风险画像系统”于近日上线。

为规范新三板市场主体行为,促进其合法合规参与市场,全国股转公司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持续强化自律监管。除在5月对596家未按期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的新三板公司给予公开谴责外,全国股转公司对22宗其他类型的违规行为,对14宗违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8宗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其中18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4宗涉及权益变动违规。

全国股转公司介绍称,18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事项主要包括十一种类型:一是挂牌公司未按时披露2019年一季度季报;二是挂牌公司存在定期报告虚假记载问题、定期报告未及时更正或补充数据间的不一致问题;三是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占用挂牌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挂牌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四是挂牌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五是挂牌公司关联交易、借入款项及其他重大事项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是挂牌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信息披露不完整,存在重大遗漏;七是挂牌公司未按规定设立专户存放募集资金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八是挂牌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我司问询函;九是挂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信息披露不准确;十是收购人未及时披露收购报告书;十一是挂牌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未及时披露5%以上股权被司法冻结,未及时披露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及时披露子公司停产,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申请破产重整,未及时披露收到我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

另外,4宗涉及权益变动违规事项是挂牌公司股东增持或减持挂牌公司股份,单独持股或与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比例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整数倍时未暂停交易。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9/0531/3043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