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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约实施增持 延华智能控股股东遭上海证监局警示函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马换换)由于未按约实施增持,延华智能(002178)6月14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雁塔科技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

据悉,雁塔科技2018年2月公告称,拟9个月内增持延华智能5%至11%股份,后发布延期实施暨调整增持股份计划等公告,但截至今年5月22日,雁塔科技及一致行动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合计仅增持公司0.05%股份。

上海证监局表示,雁塔科技的上述行为构成《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 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雁塔科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9/0614/30652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