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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业绩预告修正披露不及时等原因 金盾股份遭浙江证监局警示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马换换)6月24日晚间,金盾股份(300411)发布公告称,因公司业绩预告修正披露不及时、以及公司董事黄红友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原因,公司及相关人员遭到浙江证监局警示。
经浙江证监局调查,金盾股份存在三项问题,其中2019年2月28日,公司披露《2018年业绩快报》,预计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18亿元,2019年4月26日,公司披露《2018年业绩快报修正公告》,预计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7.9亿元。公司未审慎合理评估商誉减值及诉讼导致的或有损失风险,导致业绩预告修正披露不及时。
其次,金盾股份子公司浙江红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科技”)9014.85万元募集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其中5689.42万元被公司董事兼红相科技董事长黄红友违规使用。此外,2017年12月至今,子公司红相科技、四川同风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浙江金盾电力设备检修有限公司对上海合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提供财务资助合计2468万元,金盾股份未及时审议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并披露。
浙江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二条、第五条的有关规定。王淼根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对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以及子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等问题负有主要责任;管美丽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信息披露的不及时、不准确负有主要责任;何鹏程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对业绩预告修正等财务信息披露的不及时、不准确负有主要责任;黄红友作为公司董事及红相科技董事长,对公司信息信息披露的不及时、不准确及子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金盾股份及王淼根、管美丽、何鹏程、黄红友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责任编辑:财经新闻中心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9/0624/3079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