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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权被法院执行冻结
北京商报讯(记者 高萍)浙江广厦(600052)7月14日晚间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权被法院执行冻结。
根据公告,浙江广厦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持有的公司1427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被法院执行冻结,冻结起始日为2019年7月12日,冻结期限为3年。
浙江广厦称,截至公告日,广厦控股持有公司3263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3%,本次冻结后,广厦控股累计被冻结股份21375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65.51%,占公司总股本的24.52%。
浙江广厦表示,经了解,本次股权冻结系因广厦控股合同纠纷所致,目前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沟通、洽谈,公司控股股东也将争取尽快与相关方达成可行的解决方案。因此,本次被冻结股份短期内不存在划转风险,不会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责任编辑:财经新闻中心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9/0714/3116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