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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报净利降八成 ST康美董监高保证不造假

北京商报讯(记者 高萍)因“300亿造假案”而一度成为舆论热议焦点的ST康美(600518),8月28日晚间披露了公司2019年半年报,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归属净利同比下滑超过八成。北京商报记者发现,不久前被证监会公开造假黑幕,罕见定性有预谋、有组织地长期、系统实施财务造假,且多个报告期财报存在虚假记载的ST康美,在2019年半年报中表示,公司董监高保证中报不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ST康美披露的2019年半年报,公司2019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81.33亿元,同比下降15.35%;同期对应实现的归属净利润8550.01万元,同比下降82.5%。

在2019年半年报中,ST康美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此前,因财务造假,ST康美被证监会公开点名,且措辞罕见。经过调查,ST康美包括2018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等多个报告期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据悉,ST康美因被质疑财务造假进入舆论漩涡始于公司300亿元资金“不翼而飞”。在今年4月30日ST康美发布了一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ST康美称由于核算账户资金时存在错误,造成货币资金多计299.44亿元。由此,ST康美300亿元资金“不翼而飞”一事便开始不断发酵,最终牵出公司财务造假的黑幕。

8月16日晚间,证监会正式揭露了ST康美的系统性财务造假黑幕。根据证监会调查,2018年底,证监会发现上市公司ST康美涉嫌财务造假,涉案金额巨大,立案后证监会集中力量进行查办。

经过调查,证监会发现2016-2018年间,ST康美涉嫌通过仿造、变造增值税发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通过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将不满足会计确认和计量条件的工程项目纳入报表,虚增固定资产等。同时,ST康美涉嫌未在相关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上述行为致使ST康美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根据8月16日晚间ST康美发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来看,ST康美多个报告期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为,《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及营业利润。2016-2018年上半年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87亿元。《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货币资金。《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

最终,因财务造假,ST康美及实控人马兴田等相关当事人也自食恶果收到罚单。在ST康美被罚款的同时,马兴田等人被终身禁入市场。

针对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曾致电ST康美董秘办公室进行采访,不过未有人接听。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19/0829/31766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