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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批复到期失效 京蓝科技未完成2.27亿元募集配套资金事宜

北京商报讯(记者 董亮 马换换)1月10日晚间,京蓝科技(000711)发布公告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核准批复到期,公司未能实施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宜。

据悉,京蓝科技于2019年1月15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京蓝科技向殷晓东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殷晓东等37名自然人共计发行1.47亿股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中科鼎实56.7152%股权,以及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27亿元。该批复核准日期为2019年1月10日,有效期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京蓝科技在取得上述批复文件后,于2019年1月21日完成了标的资产中科鼎实56.7152%股权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于2019年2月25日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新增股份的发行上市工作。

但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及波动较大,京蓝科技未能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宜,遵照上述证监会的批复文件,现该批复到期自动失效。

京蓝科技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批复到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及市场情况,合理安排未来的融资工作。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0/0110/33178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