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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立法计划出炉 将审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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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全体大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向大会作工作报告,2020年北京市人大的立法计划随之公布。北京商报记者从报告中注意到,备受关注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大数据条例、物业管理条例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都将在2020年取得立法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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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018年至今,北京市共发布优化营商环境1.0至3.0版改革方案。2020年1月1日,《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正式将改革上升至法规制度的层面。市人大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王玉梅认为,在条例落地前,改革属于政府端自发倡导的改革措施;而条例落地后,鉴于其约束力会强于改革政策本身,能有效敦促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各项措施在政府端尽快实现。当然,法律本身具有弹性,在条例出台后,还需各行政部门逐步统筹出台本部门具体工作安排。

审议物业管理条例

2019年10月,市司法局、市住建委公布《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共包含8章,包括总则、物业管理区域、前期物业、业主、业主组织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等。市人大代表、东城区朝阳门街道竹杆社区党委书记郑红强表示,在多年工作实践中,全市住宅小区中运行得好的业委会占比不高。很大程度源于,目前相关法律规范中对业委会的产生和行权方式没有明确。比如,能发现物业问题的常常是居委会和街道办,但有权对物业企业进行监督和处罚的是住建部门,职能关系没完全捋顺。“所以,此次将党建引领和社区治理的内容加入到物业管理条例中,非常重要。”

对住房租赁条例开展立项论证

北京市住建委此前曾对外表示,将继续推进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的立法工作,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和信息发布平台等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会长杜鹃曾公开表示,条例出台是基于较为迫切的现实需求。“住房租赁立法,对普通承租人来说,最关心的是租金等相关权利。”未来条例应从建立健全房产经纪机构门店备案和人员实名从业、房源发布管理、交易进程披露、交易资金监管等方面加强管理。

对大数据条例进行立项论证

“数据已成为基础性战略资源,大数据正日益对全球生产、流通、分配、消费活动以及经济运行机制、社会生活方式和国家治理能力产生重要影响。”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提出,大数据立法的完善将为数据安全、数据创新发展、数据监管、数据共享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在久其软件董事长赵福君看来,大数据立法是当务之急,数据的确权、使用需要立法和规范,“无论是数据共享交换环节的壁垒问题、数据应用和管理的安全问题,还是数据资源的资产价值问题,都需要通过立法来规范,形成统一的治理有效、责权清晰、场景明确、成果共享的大数据管理新格局”。

审议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北京市网络法学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研究员车宁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出台地方金融监管条例是履行地方金融监管工作的题中之义,金融监管作为一种行政权力,其行使的内容、边界、形式等都需要以正式立法的方式予以规定,保证“有法可依”。对被监管的“7+4”等业态来说,其规范健康发展需要在法治的阳光下进行,条例的出台无疑会为其注入“确定性”和“正能量”,也有利于营商环境的优化。

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改)进行立项论证

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焦点,加快立法已箭在弦上。今年初参与上述条例立项论证工作启动会的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北京在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时要弥补现行制度可能存在的权责不清问题,强化政府在相关工作中的职责和各部门之间相互协同配合的关系。该负责人特别提出,在儿童监护方面,我国的民法总则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都进行了相关规定,并对民政部门的兜底监护做了细化,因此未来北京在立法论证过程中也要注重相关政策如何落地、更具操作性。

对单用途预付卡消费条例开展立项论证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新企业法律事务部副主任胡海春表示,单用途预付卡存在市场乱象、资金风险等问题,条例应严格表明发卡主体的范围,提高行业的准入标准,为消费者把好第一关。再者,条例应该对因发卡而获得的收益进行监管,防止出现资金被提前挪用等情况出现。同时还要明确消费者的权益,如果企业中断、终止经营,条例要指引消费者如何维权。

此外,胡海春认为,单用途预付卡一般会收集消费者的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信息,条例应该对隐私保护进行严格规定,防止出现信息泄露的问题。

对地下空间管理条例开展立法调研

胡海春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伴随北京城市地下空间利用规模不断增加,相关部门可以在原有的规章制度上进行细节上的调整。首先,建议通过条例对地下空间的用途进行规定,并联合相关部门对地下空间的使用进行提前规划。

另外,管理层面也应细化规则,分为长期使用、短期使用,让不同使用用途有不同的管理规则,使条例更能适应时代发展。胡海春建议,北京市还应该完善城市地下空间使用权出让方式,在“源头”控制“不合法”业态进入地下空间。

审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市人大代表、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李有光表示,近两年随着营商环境的改善,《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中的一些内容也需要进行不断完善,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对接相关政策。为了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引导和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北京市2014年3月开始施行《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条例涵盖创业扶持、技术创新、资金支持、市场开拓、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对学前教育、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等条例进行立法调研

近年来,“一老一小”是民生立法保障的关键人群,多位与会市人大代表都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加强民生立法项目储备,是本市法律体系完善过程中的关键一步。

以学前教育立法为例,市人大代表、北京护宪律师事务所主任卫爱民表示,针对这一领域的立法,要坚持不要过度延伸教育边际的原则,“具体来说,立法要划定各方权责、建设规划,可以将学前教育机构细分为1-3岁的保育机构和3-6岁的幼儿园来进行管理规范性的规定,明确机构提供服务的内容、市场准入标准、安全管理机制、处罚机制等”。卫爱民表示。

北京商报记者 蒋梦惟 王维祎 刘瀚琳 濮振宇 马嫡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0/0115/33243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