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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文化收关注函 需说明董事会暂缓表决相关事项是否违规

北京商报讯(记者 董亮 马换换)1月16日晚间,聚力文化(002247)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董事会暂缓表决相关事项是否存在违反《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规的情形。

据了解,聚力文化1月8日披露《关于收到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的公告》称,持有公司15.33%股份的股东余海峰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月16日,聚力文化披露《关于董事会暂缓表决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事项的公告》称,董事会暂缓表决股东提出的上述事项。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九条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的书面反馈意见。对此,深交所要求聚力文化说明董事会暂缓表决相关事项是否存在违反《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规的情形。

另外,深交所要求聚力文化逐项说明相关事项是否存在限制股东权利的情形、是否存在违反《公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规的情形。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0/0116/33270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