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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回复上交所问询函 称转增比例实施后股本与业绩表现相匹配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3月10日晚间,方大特钢(600507)披露的《关于对方大特钢利润分配方案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称,转增比例实施后股本与业绩表现相匹配。
方大特钢曾于2020年2月27日提交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约14.48亿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上交所认为,方大特钢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高度接近上交所《上市公司高送转信息披露指引》第二条规定的高送转标准。
在问询函中,上交所对方大特钢送转比例是否与业绩表现相匹配的问题进行问询。方大特钢回复称,2019年,受市场环境和自身生产影响,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虽然有所下滑,但从上述第一点分析也可以看出,与同行业相比,公司仍然保持了较好的成本管控水平和相对稳定的盈利水平,企业经受住了内外双重考验,抗风险能力受到检验,横向、纵向比较相对竞争力凸显。根据已公告的23家钢铁上市公司2019年度最新数据显示,公司实现净利润17.11亿元,同比降幅(不含增长和扭亏的3家钢企)在20家利润下降的钢企中较小。因此,公司业绩表现可以支撑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转增比例预案,是相匹配的,与同期行业水平比较,转增前后的每股收益均列行业中上游,公司转增比例实施后的股本与业绩表现也是匹配的。
责任编辑:财经新闻中心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0/0310/3405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