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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4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4月24日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刘瀚琳)3月3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有关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任荣发表示,将延长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

任荣发说,很多纳税人是按季度申报的,4月份是疫情发生以来第一个季度集中纳税申报期。也就是说,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大量纳税人将在4月份纳税申报期集中体现享受。为此,税务总局决定延长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将截止日期统一由4月20日(周一)延长至4月24日(周五)。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0/0331/3470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