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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未归还 *ST中新收警示函
北京商报讯(记者 高萍)5月11日晚间,*ST中新(603996)发布公告称,因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未归还等问题,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浙江证监局发现,截至2019年年报出具日,*ST中新被控股股东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66193.7万元,目前尚未归还。上述事项未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浙江证监局发现*ST中新存在业绩预告修正不及时的问题。
浙江证监局称,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十八条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董事长陈德松、时任总经理江珍慧、时任财务总监许俊飞、时任董事会秘书盛伟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ST中新及陈德松、江珍慧、许俊飞、盛伟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责任编辑:财经新闻中心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0/0511/3526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