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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会满:违法行为开始于3月1日前但目前仍产生危害的 按新证券法惩治

北京商报讯(记者 高萍)在“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强调,违法行为开始于3月1日前但目前仍在持续发生和产生危害的,将按新证券法规定严加惩治。

易会满表示,新证券法已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违法行为确实发生在新证券法施行前,目前仍处于调查、审理阶段的案件,我们将坚持依法行政,按照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规定执行,但我们会贯彻新证券法精神,从严从重处理,同时抓紧推进积案清理。对于违法行为虽然开始于3月1日前,但目前仍在持续发生和产生危害的,我们将严格按照新证券法的规定严加惩治。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0/0515/35327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