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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年1月起施行
北京商报讯(记者 钱瑜 白杨)6月29日,国务院公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化妆品是满足人们对美的需求的消费品,直接作用于人体,其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健康。近年来,我国化妆品产业迅速发展,市场规模逐年增长,在促进经济发展、推动消费升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对1989年制定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进行全面修改,制定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条例》共6章80条,从四个方面对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予以规范。
责任编辑:钱瑜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0/0630/3591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