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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再发巨额罚单 浙商银行、广发银行等五家金融机构合计被罚3.2亿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宋亦桐)9月4日,来自银保监会官网发布的信息,银保监会前期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对民生银行、浙商银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合计3.2亿元。

针对民生银行违规为房地产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提供融资、为“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依法对该行罚没合计10782.94万元,并对8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对此,中国民生银行新闻发言人表示,在收到银保监会2017年风险管理及内控有效性现场检查的意见书后,民生银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截至目前,针对检查意见书中提出的问题,民生银行已完成大部分问题的整改,其他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

公告显示,银保监会针对浙商银行通过违规发售理财产品实现本行资产虚假出表、同业投资接受金融机构回购承诺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该行罚款10120万元,并对7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直至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浙商银行方面回应,2017年,原银监会对浙商银行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现场检查。在监管机构的指导下,浙商银行在检查期间立行立改、建章立制。截至目前,行政处罚涉及问题已整改完毕,客户权益未受影响,经营管理一切正常。该行表示,将继续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严控风险、夯实基础、创新机制、提升管理,保障业务健康稳健发展。

同时,针对广发银行面向不合格个人投资者发行理财产品投资权益性资产、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依法对该行罚没合计9283.06万元,并对1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华夏银行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生产系统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并引发较为严重后果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依法对该行罚款110万元,并对1名责任人员(已被判处刑罚)给予终身禁业的行政处罚,对6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直至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华融公司违规收购个人贷款、违规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依法对该公司罚款2040万元,并对2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银保监会表示,本次行政处罚主要基于银保监会前期对华融公司部分商业化业务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赖小民严重违法违纪案涉及的相关事实由有权机关另案处理。

在上述行政处罚案件中,银保监会继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问责的高压态势,针对房地产融资、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等金融风险重点领域精准发力,督促相关机构完善公司治理、补齐内控短板、填补合规漏洞。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开展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继续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防止乱象反弹回潮。中国银保监会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0/0904/3677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