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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大幅提高上市公司欺诈发行、信披造假等犯罪刑罚力度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正案大幅提高欺诈发行、信披造假等犯罪的刑罚力度。
具体来看,对于欺诈发行,修正案将刑期上限由5年有期徒刑提高至15年,并将对个人的罚金由非法募集资金的1%-5%修改为“并处罚金”,取消5%上限限制。对于信披造假,修正案将相关责任人员刑期上限由3年提高至10年,罚金数额由2万-20万修改为“并处罚金”,取消20万元的上限限制。
责任编辑:董亮
文章来源:http://www.bbtnews.com.cn/2020/1226/380870.shtml